
在製劑研發過程中,需要通過溶出度測試評估製劑的體(ti) 外溶出效果。目前,傳(chuan) 統的籃法和槳法基本可用來大多數的固體(ti) 口服製劑的溶出效果。不過,隨著複雜劑型的出現,傳(chuan) 統的籃法、槳法的應用短板也逐漸顯露,如不易判斷溶媒攪拌速度對體(ti) 外溶出結果的影響,以及難以改變溶媒的pH值,等等。
2018年10月15日,“溶出度與(yu) 釋放度測定法往複筒法的建立研究”課題啟動會(hui) 為(wei) 往複筒法的應用拉開了序幕,並鑒於(yu) 往複筒法已在口服固體(ti) 製劑尤其是緩控釋製劑中有較成熟的應用,2019年12月,2020年版藥典0931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中,*加入“第七法 (往複筒法)”。

相較於(yu) 傳(chuan) 統的籃法、槳法,往複筒法優(you) 勢何在?
往複筒法所處的溶出介質體(ti) 係,能夠方便地改變介質 pH 值、組成、離子強度、黏度、攪拌速度等,以此來模擬製劑通過胃腸道的釋放,這使得往複筒法擁有傳(chuan) 統溶出方法所不具備的特點:
01 往複筒法*的上下往複運動,具有良好的流體(ti) 力學條件,避免了傳(chuan) 統槳法中讓人困擾的錐形堆積現象;
02 與(yu) 傳(chuan) 統的籃法槳法相比,往複筒法在評估緩控釋製劑的體(ti) 外溶出時,在一個(ge) 試驗中可以采用多pH介質,製劑在每個(ge) 介質中的停留時間和攪拌速度可單獨控製;
03 盛裝溶出介質的玻璃溶出杯體(ti) 積大為(wei) 300mL,小為(wei) 100mL,相較於(yu) 籃法槳法,在需要更小體(ti) 積溶出介質的製劑中,將有很大的優(you) 勢。

往複筒法的操作條件有何要求?

√ 溫度:37±0.5℃;
√ 溶出杯:平底玻璃溶出杯,配防揮發蓋;
√ 往複速度偏差:通常為(wei) ±5%;
√ 配件材質:SS316或其他惰性材料;
√ 取樣位置:液麵至杯底距離的一半處。
往複筒法的相關(guan) 的溶出耗材有哪些?
根據USP APP 3,以及2020版《中國藥典》0931修訂稿中對往複筒法的要求,月旭科技為(wei) 您將往複筒法溶出耗材總結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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